Saturday, June 02, 2007

回忆的感动

回忆带来感动的流泪,是的,流泪并快乐着。那些回忆是多么的宝贵的东西啊! 如果被消去所有的回忆,感动也将随之而去。但这未必是不好的事,带走感动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黎明。Code Geass

幸福

幸福是回忆带来的感动
幸福是感受思念的传达
幸福是快乐痛苦的交织

人是追尋幸福的存在
追尋幸福的企盼乃是由絕望而生

请别伤心 不要绝望
无论如何也请别忘记
自己绝不是孤单一人

拥抱、料理、注视对方专著的眼神,要让对方感受到你的思念,传达的方式不拘泥于形式。

幸福就在身旁却不能把握,危害就在身边却不能自知。与之相比,追求大的幸福,回避大的祸害,不过是徒劳的智巧而已。

名利与身

名者身之害。利者行之秽。
名与身孰亲。身与货孰多。

05:19 Posted in Admonish | Permalink | Comments (0) | Email this | Tags: 名利与身

Thursday, November 02, 2006

制度经济学

很早就有揭示,任何一个不想灭亡的民族都只能接受资本的统治。现代化的逻辑中,任何一个国家要获得高速的经济起飞,离不开资本积累;而农业社会中农业人口仅能生产稍许超过他们再生产所需的小额剩余,所以,农业国家要实现现代化,只能试图用“提靴带”的办法来进行,即抑制农业人口的消费,将他们的剩余生产物夺过来用于建立现代工业社会的资本装备,而且,从农民那里夺取得越多,资本积累速度越快,现代化速度就越快;于是,这些国家几乎无一例外地建立了庞大的官僚体系,终极目标只有一个:使资本尽快积聚到国家(计划经济下)或少数人(市场经济下)手中,以达到“起飞”的临界点。所以,农业、农村与农民注定要为现代化付出代价;除非这个国家放弃现代化的努力,这就是现代化的实质意义啊 !

资本集团残暴地将人们同他们赖以生存的生活资料分离开来,在中国,被裹挟进现代化历程的进城农民却不分白天黑夜在劳作。 “即便他们进城是当奴隶,但也是他们自愿的!尤其是我们这里的农民并没有被剥夺土地。”中国某些言必称“自由”的学界精英们如是说。的确,切断中国农民与土地脐带关系的过程,表面上看,绝对不似马克思以及佩罗曼笔下的原始积累残酷。但这仍然无碍于这样一个事实:中国农民也是被迫进城的,他们已经不能指望在越来越少的土地上维持生活。任何人利用政府公开的统计资料都不难算出,80年代中期以后,尤其是90年代以来,从农业中挣的那点钱,在刨去不断抬高的工业制造出的成本,刨去农业税,刨去乡村官僚们的工资,已经成了负数。这种情势下,农民不进工厂还能选择什么道路?在马克思与佩罗曼那里,其实就论述了这样一种温和的“原始积累”过程:“不是用武器,而是用巧妙的税收和明智的条例”,即由威克菲尔德提出过的,由国家出面,使自耕农因不堪重负而放弃自耕地!

这个世界上最穷的人在干着最肮脏、最苦、最重的,活但他们仍然是最穷,共产主义的任何困难与这种极度不平等相比就如同天平上一粒沙子。

07:50 Posted in Books | Permalink | Comments (0) | Email this | Tags: 制度经济学

道与法

          谋事在人,成事在天。

 
             始初,万物皆循道而行,无善恶。人有欲,则邪出,以法正之,则可去其恶,使其归回大道。
 
             “道”如果理事,则需“法”来维系,“道”是形而上学,“法”是形而下学,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谓之器者“法”也。
 
             道是规律,法是规则,法不能异道,但可推进、加速道的发展(当然,另一方面可能阻碍、减缓道的发展)。吾以为,只有道法并系,修道保法,方可为天下。只有重法(注重法制)、重罚(加重刑罚),方可治天下。
 
             “法度”除了法家所说的“法、势、术”外,我认为还应该包含更宽泛的意思,“法”是制约、“度”是协调,其最终目标是引导,引导人们按道的方式行事,引导国家按道的方式运作。所以说只要法制严明,人民就会自觉完成一些预防性的工作,达到“无为而治”。

05:29 Posted in Admonish | Permalink | Comments (0) | Email this | Tags: 道与法

理财之道

增大资金流通量、保持收支平衡、购买定量保险、适量贷款是正确的金融理财之道。

05:07 Posted in Admonish | Permalink | Comments (0) | Email this | Tags: 理财之道

人道五常

       人道五常---命、名、位、货、欲。

       “道”现于万物,万物由“无”至“非无”,“非无”者谓之“有”,万物“有”则分,“异”与“非异”者出,“非异”者谓之“常”,有“常”则必有“优劣”、“急缓”、“高下”,故谓之以形名。形名者世人所累也。

      不注重事物以外的;不看重不易获得的;不忧虑不存在的,则自然道矣。

05:05 Posted in Admonish | Permalink | Comments (0) | Email this | Tags: 人道五常

老子和庄子

     我一直提议将老子和庄子分而论之,庄子在其《大宗师》中提到“死生有命”的言论,庄子认为人的生老病死都是命中注定的,这和老子的“道法自然”认为世间的一切都是按照自然法则,按事物内在的客观运动规律发展的观点大相径庭。

     整本《道德经》都只是老子在弘“道”,提倡“道”的种种好处和违反“道”所带来的种种不利,而并没有反对任何“道”以外的东西。因为“道”行于天地,天地长久;“道”行于万物,万物亦芸芸。“道”存在于万物中,万物皆为道之所承。道,履而行之充乎天地,废而不用消而不离。那么,又何来“道”以外的东西呢? 

04:55 Posted in Admonish | Permalink | Comments (0) | Email this | Tags: 老子和庄子